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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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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工伤知识 | 阅读次数:1354

获得侵权人赔偿后还能否要求工伤保险赔偿

案情
张某在某公司工作,张某下班后,驾驶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致死。随后肇事者承担了侵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张某为工伤,裁决公司应支付张某之父因其子工伤(亡)的工亡待遇99000元。公司认为张某之父已获得侵权损害赔偿,无权再向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张某之父认为公司应承担张某工亡待遇的赔偿责任。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驳回仲裁裁决书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张某之父反诉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一、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
1、停止侵害:对于侵权行为还在持续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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