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阅读次数:1152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债权怎样提起诉讼?

案情:200H年8月,被告向三原告近亲属某某借款8万元整,并出具欠条一份。原告亲属于200Z年因病去世。201C年4月,三原告在整理近亲属某某遗物时发现其生前使用的衣柜中有被告出具的欠条一份,故向其索要未果,故起诉至人民法院。三原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某某生前向被告出借8万元,被告表示认可。但主丙曾于200K年偿还五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两份证人证言,被告向法庭提供的证言证言的内容基本一致,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能够证明被告还款5万元的事实,故法院对于该证人证言予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