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阅读次数:1068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了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赡养能力庚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庚条件;
  2)不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