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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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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性质如何认定?

【案情】
己与俞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未实际约定财产制, 200J年2月起,即因关系不睦,分居生活;200L年3月协议离婚。俞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K年11月30日向辛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未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至期,俞某未能按约还款,辛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己、俞某共同偿还借款10万元。针对本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案例分析
一、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离婚的条件即起诉离婚的条件,具体来说:
1、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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