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2003年1月1日被某皮塑公司招录。2012年1月1日,公司考虑刘某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0年,依法与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3月,刘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作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七级。2011年8月初,刘某向公司表示不解除劳动关系,伤好后再回公司上班。8月底,刘某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13年9月10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刘某回公司上班,刘某以伤势未痊愈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拒绝上班。11月20日,公司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刘某在—周内回公司上班,否则按旷工违纪论处。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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