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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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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合同农民工患职业病,确认劳动关系获法院支持

农民工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务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患上职业病遭用工单位拒赔的现象比比皆是。近日,河南某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三起农民工患职业病而被煤矿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判决用工单位分别支付三位劳动者各项工伤待遇71532.42元、66521元、54899.48元。
一、职业病有什么特点
与其他职业伤害相比,职业病有以下特点:
(1)职业病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职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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