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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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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包括哪些情况在集体宿舍死亡算工伤吗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一般不直接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者请求工伤待遇,但未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二)工伤认定时效已过,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获得赔偿
案例:工伤认定时效已过仍获赔偿
现年52岁的农民甲某,于200J年8月受雇于浙丁某建设公司,后按公司安排到建设工程工地从事看管兼做杂工。200K年5月,甲某被工地突然坠落的水泥板砸伤,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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