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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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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求股权转让返还股款证据不足,败诉

2004年7月,某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东除身为监事王女士外,还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等人。2006年7月13日,某某公司的王女士与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先生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和王女士各将某某公司15%股权转让给麦先生,麦先生应支付某某公司股权转让款30万元的等内容。同月22日起,某某公司向某某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5万元,王女士在付款凭证、支票上签字,支票未注明用途。2008年7月11日,某某公司又变更工商登记,股东王女士占90%股权,案外人阿晴占10%股权,王女士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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