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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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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工伤知识 | 阅读次数:2049

协管员清理小广告遇车祸身亡认定工伤

案情
王某某2010年10月被济南市某职能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聘用为协管员,主要工作任务是从事清理街面或道路上的小广告。2011年1月4日16时左右,王某某在进行清理小广告工作过程中,骑电动车行至一立交桥下时,被一辆客车卷入轮下,当场死亡。事发后,王某某家人与其所在事业单位就她的伤亡是否属于工伤产生争议。2011年2月28日,济南市社保局受理了王某某工伤认定申请,3月15日作出正式《工伤认定书》,认定王某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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