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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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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4448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南京公司法律师网,南京公司律师,公司法律顾问

【案情】

    2002年3月2日i甲、乙、丙三家法人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纺织品的加工与销售。2006年5月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供销合同一份,约定由B公司向A公司供应深蓝色布料,用于加工某款式西服套装,布料总价款132万元,货到后支付32万元,余款两月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B公司将合同项下货物全部交付给A公司,A公司向B公司支付32万元货款后,随即投入生产。但两个月后,B公司并未收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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