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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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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3643

异议股东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 南京公司法律师网,南京公司律师,公司法律顾问

【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路某是甲公司股东之一,出资额为32万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9.75%。2006年1月27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路某出席且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股东会通过了将甲公司经营届满的期限从2006年10月24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0日的决议,后经双方协商股权回购事宜未果,路某于2006年4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甲公司以合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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