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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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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一、借款人没按期还款怎么办
  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癸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
  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庚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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