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阅读次数:14862

公司证照印信被侵占,如何主张权利

某投资有限公司由张某等七名股东投资设立,其中张某占有总股本的25%,任公司董事长。2000年6月,张某在得知董事会欲开会罢免其董事长职务后,私自将能够代表公司的全部证照印信,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财务人名章等拿走,隐匿不来上班,致使公司陷入停顿状态。后公司其他股东召开董事会,罢免了张某董事长职务,选举产生刘某为新任董事长,并以公司名义起诉张某返还财物。一审法院以原告不能证明主体资格和诉争标的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受理此案。
一、董事长有哪些权利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