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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1 15:13:56 | 阅读次数:43

对于单位不存在的职业病病人,如何救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时,职业病病人仍然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和生活救助。他们可以向所在地的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医疗救助,该部门会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医疗费用减免、药品援助等医疗方面的支持。

同时,他们也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生活救助。民政部门会综合考虑病人的经济状况、生活困难程度等因素,提供包括生活补贴、住房援助等在内的生活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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