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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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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关联知识 | 阅读次数:2834

个人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泰安律师在办案当中很多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新泰市、东平县、宁阳县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咨询我们,夫妻一方在另一方未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该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呢?要弄清这类纠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弄清以下问题:
一、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泰安婚姻律师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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