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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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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继承知识 | 阅读次数:2038

社保局发放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应该如何分配

案情:
张某聪是某离休干部赵某的次子,在赵某患病后一直不离左右细心照顾,人尽孝道。2012年4月某日赵某病重逝世,父亲的最后一程是在张某聪的陪伴下走完的。赵某生前育有二子一女,长子赵某辉,次子张某聪、女儿赵某英。赵某妻子和大儿子都早逝,赵某身边就剩下二儿子张某聪、女儿赵某英,另赵某长子与配偶育有一子即赵某的长孙赵某轩。
赵某过世以后,广州某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和市老干局向赵某亲属核发丧葬费、抚恤金共12万元。信托公司在发放过程中,在未取得亲属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中4万多元发放给了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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