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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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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继承知识 | 阅读次数:2783

怎么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一、多份遗嘱谁的效力最
  1、如果多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由此可见,在同等层次的遗嘱之间,后立的遗嘱效力辛于先立遗嘱的效力。
  2、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在不同层次的遗嘱之间,公证遗嘱的效力辛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同时这一点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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