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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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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保险知识 | 阅读次数:2130

新规之下投保健康险方略

《健康险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起已经一月有余,如何在新规之下投保健康险,人们却未必有明确的认识。新的《健康险管理办法》是保监会自2004年对分红重大疾病保险干预以来第二次全面规范健康险市场的重大举措,制定出的新标准反映了新的政策取向。

首先,重大疾病的判定标准是临床医学说了算。例如本办法第三章第21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这就给客户吃了定心丸,可以很坦然地选购健康险产品,不必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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