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知识

首 页 > 法律知识 > 离婚知识

 

类别:离婚知识 | 阅读次数:2069

儿媳起诉离婚 公公强行替儿子出庭

 
   案情

  原告壬与被告辛某于1986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7年2月1日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子,现均已成人。婚后,因生活琐事双方产生分歧,原告壬于今年6月诉讼到法院,要求与被告辛某离婚。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并定于7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
 案例分析
 一、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要求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