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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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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离婚知识 | 阅读次数:2825

夫妻离婚债务共担

案件介绍:
原告甲XX与庚XX系夫妻关系。被告甲XX与丁XX,小甲系原告夫妇之子,小甲与丁XX原系夫妻关系,后离异。本案中,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装修房屋、购房经商等为由向原告夫妇借款。后被告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经原告多次要求返还,尚欠175 748.6元。故原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返还借款175 748.6元。

案例分析
一、如何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家事代理理论,夫妻之间对于日常事务有相互代理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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