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类别:产权知识 | 阅读次数:2837
案情简介:
“亨得利”是众所周知的国内钟表眼镜行业的老字号。在A市中心最繁华的中山路商业街,使用“亨得利”字号经营眼镜、钟表的服务业共有四家。
1997年7月21日,B市钟表眼镜公司分别注册了4个商标:亨得利眼镜、钟表商品商标,亨得利眼镜、钟表服务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关规定,商标所有人有权排斥他人使用。1998年6月,B市市钟表眼镜公司与A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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