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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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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刑事知识 | 阅读次数:1810

不确定故意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案情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戊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戊某在休病假期间,租用本市天桥区庚家庄237号房屋院落,筹建家具厂。被告人南邻系东海家具木器厂,该厂在喷漆车间北墙上安装了排气扇,向被告人院内排放有异味的有害气体。为此,被告人多次找对方交涉,而木器厂怕影响生产,始终没有挪动排气扇。199I年8月3日下午18时许,被告人戊某手持铁锤砸排气扇,木器厂厂长闻讯赶到喷漆车间,手持木棍从排气扇间隙中捅了戊某几下,说别砸了,有事说事。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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