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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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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交通知识 | 阅读次数:2131

车辆肇事后逃逸,负责任没商量 南京交通事故咨询,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案 情】


     2005年3月6日晚9时许,阜阳市某区农民孙某,在公路边 上将卸载的棉籽进行打包,陈某骑两轮摩托车带一人行驶至此 撞上棉籽包,摩托车翻倒,陈某及乘车人被摔倒在公路上,这时 出租车司机郭某强驾驶的出租车驶到,将陈某当场碾轧致死。 郭某强见状,赶快驾车驶离了现场,后被收费站交警截住。此案 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某强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陈某及卸 载人孙某承担次要责任。因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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