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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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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交通知识 | 阅读次数: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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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2005年8月,原告白某骑电动自行车与被告石家庄市某运输 有限责任公司雇用的司机黎某驾驶的该公司所有的货车在某地发 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该地公安局交通支 队认定原告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白某就损害赔偿额问题多 次与该运输公司交涉,对方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主张不负责任。白某无奈将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运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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