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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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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讨债知识 | 阅读次数:1992

仅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案例简介
开鸿公司因为项目急需资金J转通过被告C某向原告N某借款221万元,在200L年3月2日被告C某以其个人的名义向原告N某出具借款221万元的借条1份。次日,原告N某与开鸿公司取得接洽又自行协商直接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开鸿公司向原告借款321万元,依照该协议约定321万元借款中付括了被告C某出具的借条中的221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但原告此后一直未将被告出具的借条交还给被告。200L年11月19日,原告N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清偿借款221万元及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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