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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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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工伤知识 | 阅读次数:1819

施工中死亡 雇主房主连带赔

案情
6月2日,扶沟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肖某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229540元(11477元×20年)、丧葬费10467元(1744.5元×6个月)、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共计250007元,扣除已付的20000元,下余230007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被告马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丈夫夏某某受雇于被告肖某某的建筑队,2009年2月起给被告马某某建临街楼房。2009年3月5日,夏某某等人在为粉刷外墙做准备工作时,由于没有相应安全措施,夏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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