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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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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4191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部门负责人可以随便制定吗? 南京企业律师,企业律师咨询,企业律师

【案例】

    赵某系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公司新近成立,董事长忙于应付各种事宜,要求赵某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赵某曾在其他公司担任多年的人事部经理,对人员管理有很独到的方法,没有两天他就拟定好,公司也按他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规范。在此,赵某只是一位部门负责人,他有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吗?谁有权制定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呢?

 

【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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