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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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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11534

小股东提起的股东代表诉讼

原告林某和被告某科技公司均为北京一家智能卡公司的股东,分别占有公司15%和35%的股份。2012年底,智能卡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林某提起清算之诉。2014年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与科技公司及其他两位智能卡公司的股东共同对智能卡公司进行清算。
一、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主体问题
关于原告资格的确认
公司所有股东理论上都能够成为代表诉讼的原告,但为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各国立法对原告资格都设定了限制条件。一是持股时间的限制。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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